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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工程招标书

更新时间:2026-04-01 作者:明锐钢板

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工程招标书

招标人: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MRGB-2026-001

发布日期:20264月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现有循环水泵系统用于钢板生产过程中的液压系统、工艺润滑系统、空气压缩机等环节的冷却降温,目前系统运行效率较低,存在能源浪费现象,具有较大节能改造空间。本工程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节能改造技术,优化循环水泵系统运行参数,提升系统能效,降低能耗成本,同时确保改造后系统稳定运行,满足钢板生产工艺对循环水流量、压力等核心指标的要求,实现节能降耗与安全生产双赢。

本项目改造范围涵盖招标人厂区内现有循环水泵(具体规格、数量及运行参数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改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水泵叶轮优化、高效设备替换、变频调速装置安装、系统管网平衡优化等,最终实现约定的节能目标。项目投资估算、工期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后续章节。

1.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泵系统节能诊断、改造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含高效水泵、电机、变频装置、计量设备等)、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及合同期内的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1.2.3 项目地点

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2.4 工期要求

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备安装调试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具体工期可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及投标人方案协商调整,但需确保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秩序。

1.2.5 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泵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DB31/T 616—2023)、《离心泵、混流泵与轴流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69)、《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改造后系统运行稳定,节能效果达到约定指标。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泵系统节能改造、设备安装或相关工程服务等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关节能改造技术服务能力,拥有专业的设计、施工及调试团队。

3. 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拥有成熟的循环水泵节能改造技术,能够提供完整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等全流程服务;核心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从业经验,能够确保改造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信用记录。

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过程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4月15日17时00(北京时间)。

1.4.2 递交地点

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博兴县店子镇工业园烨辉路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43-245601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2.1.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1.2 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本招标书第一章1.3条规定的资格要求,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3 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投标过程中获取的招标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采用邮寄、传真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后2日内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已知晓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修改后内容为准。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节能改造方案(含诊断报告、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施工计划、节能测算等);

(5)投标报价表(含明细报价);

(6)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7)工期承诺及进度安排;

(8)售后服务方案(含质量保修、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

2.3.2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及质量保修期间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实力编制投标报价,报价应真实、合理,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一经提交,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改,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款。

2.3.3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与评标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应采用密封包装,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4.2 开标

1.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到场参加,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2. 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关键信息,投标人授权代表应签字确认。

2.4.3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由招标人公司内部机械、电气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4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投标报价、业绩、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2.4.5 评标程序

1.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 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 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评标办法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与合同签订

2.5.1 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招标人联系签订合同。

2.5.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5.4 合同签订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靠前;若报价仍相同,类似项目业绩较多者排名靠前。

3.2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5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3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以下规则扣分:每高于基准价1%1分,每低于基准价1%0.5分,扣完为止。

节能改造方案

25

1. 诊断报告全面、准确,能精准识别系统能耗问题,得5分;

 

 

2. 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国家节能规范及招标人生产需求,技术路线先进(如采用三元流叶轮优化、变频调速永磁电机等技术),得8分;

 

 

3. 设备选型合理,高效节能,质量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得7分;

 

 

4. 施工计划可行,进度安排合理,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得5分。

类似项目业绩

15

1. 3年内有1个类似工业企业循环水泵节能改造项目业绩,得5分;

 

 

2. 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3. 业绩提供完整、真实,有竣工验收报告的,额外加2分(不累计超过15分)。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10

1. 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措施具体可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得5分;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得5分。

售后服务与培训

10

1. 质量保修期限合理(不少于1年),保修措施完善,响应及时,得5分;

 

 

2. 人员培训方案具体,能确保招标人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及维护技能,得3分;

 

 

3. 技术支持到位,能提供长期技术咨询服务,得2分。

工期承诺

5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合理的工期保障措施,得5分;工期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承诺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可行的,额外加2分(不累计超过5分)。

3.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提交招标人审核,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4.1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即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调整的内容外,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4.2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 设备全部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节能效果达到约定指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4.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4.3 工期延误

1.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延误超过15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招标人不承担额外费用。

4.4 质量保修

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设备及部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保修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逾期未到场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5 节能效果承诺

中标人承诺,改造后循环水泵系统节能率不低于5%(具体节能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若节能效果未达到约定指标,中标人应无偿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约定标准;若整改后仍未达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节能效果检测按照《泵类液体输送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GB/T 13468)执行,由双方共同依据改造前后电表数据进行对比。

4.6 双方责任

4.6.1 招标人责任

1. 提供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现场施工条件,配合中标人开展现场勘查、施工等工作;

2.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4.6.2 中标人责任

1.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负责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3.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4. 按合同约定完成工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人员培训;

5. 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4.7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延误超过15天的;

2.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3. 中标人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本工程的;

4. 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逾期超过30天的;

5.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5.1 项目背景及现状

山东省明锐钢板有限公司现有循环水泵5台,主要用于液压站、工艺润滑系统、空压机等环节,设备运行年限较长,部分水泵存在效率低下、能耗偏高、运行不稳定等问题,不符合国家节能政策及企业降本增效需求。为提升系统能效,降低能耗成本,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特开展本次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工程。

现有循环水泵具体参数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额定流量(m³/h

额定扬程(MPa

额定功率(KW

运行年限(年)

备注

循环水泵

 

5

810

59

200

8.5

 

循环水泵电机

 

5

 

 

200

8.5

 

5.2 改造目标

1. 节能目标:改造后循环水泵系统整体节能率不低于5%,单台水泵运行效率提升至5%以上,每年可节约电能50度以上(具体数值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2. 运行目标:改造后系统运行稳定,循环水流量、压力等参数符合钢板生产工艺要求,无泄漏、无异常噪音,设备故障率显著降低,确保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

3. 质量目标:改造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 安全目标: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改造后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5.3 技术要求

5.3.1 总体技术要求

1. 改造方案应结合招标人现有设备现状、生产工艺需求,遵循节能高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确保改造效果。

2. 改造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招标人正常生产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因施工导致生产中断,如需中断生产,须提前与招标人沟通,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3. 改造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优先选用节能型、环保型产品。

4. 改造后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测、故障报警等功能,便于招标人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5. 节能改造应符合《泵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DB31/T 616—2023)、《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T 13466)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3.2 设备技术要求

1. 由中标方提供。

5.3.3 施工技术要求

1. 施工前,中标人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有循环水泵系统进行全面勘查、检测,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施工。

2. 设备拆卸、安装应规范操作,避免损坏现有设备及管道,拆卸的旧设备、部件应按招标人要求妥善存放或处置。

3. 管道连接、电气接线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接线牢固、规范,避免出现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水、防尘、防火措施。

4. 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进行全面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调试、系统联动调试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参数符合要求,节能效果达到约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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